国务院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技能等级认定

2020-07-23

2019年12月3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发布了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的一项重要精神:表示:决定分步取消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行社会化技能等级认定。这是什么意思呢?咱们一起来往下看。


这一消息让很多备考水生物病害防治员的考生打一激灵,其实我们还是有机会的哦!
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拟分批将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目录,其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的14项职业资格(涉及29个职业)拟于9月30日前第一批退出;其他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的66项职业资格(涉及156个职业)拟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职业(工种)拟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



那么,很多人就会关心取消职业资格,会不会影响到技能人才的评价?其实,职业资格制度是1994年由国家建立的,职业资格评价是由政府部门设置,由政府部门所属的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直接面向劳动者鉴定发证,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这是由政府认定的。我们目前要实行的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过去的职业资格评价区别在于,政府跟市场的关系有了很大的转变,政府部门由过去直接鉴定发证转为主要是组织制定职业分类,开发新职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同时对鉴定实施机构进行监管服务。

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退出职业资格目录,不是取消职业,不是取消职业标准,更不是取消技能人才的评价,而是由职业资格评价改为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改变了发证的主体和管理服务方式。实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后,对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选拔使用、表彰激励都会起到积极作用,也能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提供更加广阔的天地。下一步,要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充分放权给企业和第三方评价机构,依托他们的力量,把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做好,政府做好标准开发和监管服务工作。

下一步将如何推行职业资格等级的认定?包括建立职业技能等级的制度?建立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和过去职业资格评价制度是有很大的不同。我们要推动企业等用人单位和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这两类评价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的认定。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推行企业技能人才的自主评价工作。下一步我们还将面向社会,遴选确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也就是第三方评价机构,通过他们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为社会人员和不具备条件的中小微企业职工提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

所以,在2020年12月31日前,由国家人社部门直接发证,准备参加、即将参加水生物病害防治员考试的考生们抓紧时间,我们还有最后一次机会进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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